我跟陆寻领结婚证,是在我们相亲后的第二天。
结婚协议是我拟的,其中有一条:不接受婚内性行为。
陆寻一目十行,然后愉快地答应了。
当时我就提醒他,你看清楚了,是不接受婚内性行为。
是婚内!
不是婚前!
“我知道,没问题。”
陆寻微笑着扶了扶眼镜。似乎在向我证明,四个眼睛看得很清楚。
从民政局出来以后,我整个人都还是恍恍惚惚的。
我任小琪,母胎单身的第三十个年头里,竟然真的就这么草草率率地把自己嫁掉了?
诚然,陆寻的相貌和气质已经算是所有男人里让我最不讨厌的那种了。
高高大大,斯斯文文,干干净净。
穿衣服挺有品的,脱衣服禽不禽兽那就说不准了。不过我并不关心这个,我们是无性婚姻。他在外面勾男惹女还是招猫逗狗,都跟我无关。
“明天收拾一下,后天陪我回趟老家吧。”
坐在副驾驶上,我脸朝窗外,对正在开车的陆寻漫不经心地说。
没等他答复,我又加了一句,“你先陪我回家,然后我再陪你去见你父母。”
我结婚,实在是因为被我妈催得快精神衰弱了。
我不知道她以前接受的到底是什么教育,好像女人不结婚就触犯了天条,十恶不赦。
说起来,她自己的婚姻明明也是一塌糊涂。我生父家暴,离婚后嫁了继父,我妈带着我这个拖油瓶去给人家儿子当后妈,她忍气吞声熬了这么些年,前两年我继父终于挂了,她终于解脱了。
我说她一个人跳跳舞,看看剧,做做饭,养养花,享受一下晚年生活不好么?怎么就一根筋地非要逼着我也往婚姻这个火坑里跳?
我是真搞不明白,结婚到底有什么好?
可我妈振振有词:“结婚当然有好处啦。要是不好,我还能结两次?”
我以为,陆寻家里也是这样的。
没想到,听了我的话后,陆寻摇了摇头:“你要回家我陪你,我父母那边不用。”
嗯?
我很是惊奇。
“我爸妈都是很敏锐的人。他们一生相爱,幸福和谐。一眼就看得出你的眼里对我没有爱,我带你回家,他们反而会担心。”
陆寻轻描淡写的一句话,老凡尔赛了。
我更奇怪了,如果陆寻说的都是真的,他没有被逼婚,那他为什么跟我结婚?只见过一次面就跟我领证,甚至连基本的夫妻生活都愿意放弃。
除了陆寻是gay,或者他不行,我想不到其他合理的解释。
但我什么都没说,只是结结实实叹了口气。
陆寻看了我一眼:“不是你想的那样。”
哈?这么敏锐吗?连我想什么都能猜到?
哦,也对,陆寻是个大学教授,教心理学的。
我索性直接问了:“那你为什么会愿意跟我结婚?”
“你有钱啊,我想吃软饭。”
我用手指抹去额头上的三滴汗,然后弹了弹身下这辆小polo的窗玻璃。
车是陆寻的,十多万的代步车,没我的车好。
陆寻一个大学教授,除了那点死工资基本上也没什么油水。收入估计真的没有我高。
我是个记者。目前在市电台一档民生栏目任职。月薪两万一,单位管三餐。在市中心租着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。
单身的时候,我活得还是挺潇洒的。
等红灯的时候,陆寻眯着眼看我。
他的五官很别致,一说话就好像在眯眼笑。我有点好奇,这样的男人发起火来会是什么样子呢?
我想了想,说,陆寻,虽然我们现在结婚了,但请你牢牢遵守我们的婚前协定,不要试图破坏我原本的生活节奏。
否则,我可能真的会对你不客气的。
你知道一个连性生活都不需要的女人,她做起事来能有多极端多恐怖?
陆寻笑了笑,举单手投降状。
说实话,他用另一只手打方向盘的样子实在是有点帅。
吃软饭,他确实有这个资格。
我是记者,他是大学教授。我们的职业都算体面,也有相似的教育背景和文化共识。
那么,不管是形婚也好,无性婚姻也罢,我们应该能处得和谐顺利。
只是我做梦也没想到,这一切,只是一个开端而已……